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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碳酸钙窑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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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高峰碳酸钙窑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6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3998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bet36体育在线市市民中心(336000)

项目名称

高峰碳酸钙窑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bet36体育在线市高安市工业园(相城镇会上行政村)

建设单位

江西省高峰碳酸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建设项目概况

高峰碳酸钙窑炉节能减排技改项目位于江西省bet36体育在线市高安市相城镇会上行政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8'42.352”,北纬28°14'7.604”,总占地面积5.5hm2。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主要以石灰石及无烟煤为原辅料,经石灰石煅烧、消化、陈化、调浆、碳化、脱水、干燥、筛分、活化(活性钙)、包装等工序生产碳酸钙。

项目产品方案:轻质碳酸钙3万t/a、轻质活性碳酸钙1万t/a、超细活性碳酸钙1万t/a。

本项目建设内容:改建煅烧窑炉,拆除1座现有土立窑,保留2座现有土立窑体用于改造成生石灰料仓,项目不新增建筑物。主体工程包括改建的石灰窑,依托原有消化车间、陈化车间、碳化区、脱水车间、干燥车间、普通轻钙筛分、包装车间、超细活性碳酸钙生产车间、窑气加压房等;辅助工程包括依托原有综合办公楼、食堂、职工倒班房、导热油炉房、门卫室、五金库房等;储运工程包括依托原有原料堆场、煤棚、成品仓库、应急物资库房、浆液罐中转车间等;公用工程主要包括利用原有的空压系统、冷却循环水系统、供电、供气、供水、排水等;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利用原有废气处理设施,对现有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对现有渣库进行改建,新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200m2)、危废暂存间(5m2)、初期雨水池(600m3、200m3)、事故应急池(300m3)等

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的6.8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

工艺废水主要为湿渣压滤废液及脱水(压滤)分离的废水:该部分废水均未带入外源物质,可不经处理直接回用于消化、调浆。窑气洗涤塔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导热油炉水浴除尘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窑气处理系统循环系统、冷却循环系统补水及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浇厂区内绿化用地。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包括投料、给料粉尘、石灰窑卸料粉尘、生石灰筛分粉尘、尾渣气力输送粉尘、碳化废气、烘干、筛分、磨粉、包装机产生的粉尘、各环节转运粉尘及导热油炉生物质燃烧废气等。

碳化塔尾气(石灰窑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汞及其化合物,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旋风除尘+三级洗涤塔+碳化塔洗涤处理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石灰窑卸料、生石灰筛分、尾渣气力输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分别经集气罩、密闭管道收集后汇总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8-2022)表1排放限值;普通轻钙、超细碳酸钙干燥颗粒物,普通轻钙筛分、转运颗粒物及超细活性碳酸钙磨粉、包装颗粒物,普通轻钙包装颗粒物分别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限值要求。

普通轻钙及超细活性碳酸钙导热油炉采用生物质为燃料,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Ox,分别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水浴除尘处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石灰石原料、无烟煤堆放扬尘,投料、石灰窑卸料及各车间转运粉尘,通过加强生产设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并针对厂区现存在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等措施,可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8-2022)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八)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石灰石原料堆场、煤棚、原料输送及给料区、生石灰转运区、普通轻质碳酸钙脱水车间、普通轻质碳酸钙筛分包装车间、超细活性碳酸钙生产车间均设置为5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相关规定的要求。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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